本报讯(记者 李铠) 2月10日,记者从普定县获悉,继2014年7月全县第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获抵押贷款900万元之后,该县随即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及抵押贷款工作。截至目前,普定县已完成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4786亩,向14家农业经营主体颁发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2700万元。标志着普定县在推动农村资本有形化、实物化,扩大农村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破解农业发展资金难问题上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普定县在推广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及抵押贷款工作中,规定办理权证的经营主体必须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亩以上,申请土地抵押贷款还需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一年以上,并由金融机构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人监管和核实,密切关注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以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同时普定县还结合“5541”农村致富带头人工程、“信合联村发展”、“综合农协惠民”等工作机制,使各项措施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