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惩腐查办案件 实现“六个上升”

2015年2月16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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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现虹)  2014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关要求,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查办案件主业,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拳出击实现查办案件“六个上升”,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1至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实现了“六个上升”:立案511件,同比上升28.07%;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14件15人,同比上升133.33%;涉及乡科级干部59件72人,同比上升20.41%;立贪污贿赂案件109件,同比上升43.42%;结案509件,同比上升32.55%;党政纪处分563人,同比上升30.63%。移送司法机关34人,查处“一把手”26人。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腐案件为突破口,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动真格、出真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9件,对26名“一把手”立案调查。严肃查处了原黄果树党工委书记杨开华、原镇宁自治县县长杨波、原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冉万宏、原市老龄委副主任吴端、原西秀区扶贫办主任詹发军等一批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34人,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彰显了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不敢腐”的社会氛围日趋形成,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测评中,群众对安顺市的反腐败工作满意度提升了13个百分点。

    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典型和重大案件的通报曝光和剖析,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如镇宁自治县原县长杨波等人发生系列重大和典型案件后,我市及时对案件进行剖析,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责成镇宁自治县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另一方面,通过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函询、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不让小案演变成大案,达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的效果,真正把“抓早抓小”落实到工作中。2014年共对185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发信访通知书33份,“打招呼”教育34件(次),诫勉谈话60人,约谈100人(次)。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