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注销公告

2015年6月23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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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出让南出口安紫高速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安府用地函〔2015〕4号)、《关于南出口安紫公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等4宗地块的请示》(安国土资呈〔2015〕67号)和《关于南出口安紫公路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事宜会议纪要》(安市国土出〔2015〕1号),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对南出口安紫高速与龙宫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进行挂牌出让,原属于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的安国用(2003)第154号的国有土地证由西秀区人民政府收回交由我局办理注销登记。现对安国用(2003)第1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事宜进行公告,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不再享受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对该项事宜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事务所(地址:东山路4号  联系人:严金丹、王泓、华芳 电话:33321377)申报有关情况,逾期没有争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事宜生效,对该证书进行注销。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