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蒙警察 被识破受处罚

2016年9月1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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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 田畅 通讯员 陈逢文)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一些家长为了孩子入学,在办理户籍手续时打起了歪主意。近日,镇宁自治县公安局江龙派出所就查处了两起使用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

8月30日中午13时许,一名男子来到镇宁县江龙派出所户籍窗口,对办证民警称户口本上自己女儿的年纪被登记错了,小了一岁。男子说着拿出一张出生证明,要求改大女儿的年龄。办证民警通过检测,确认男子所持的出生证明属于伪造的假证,随即将其传唤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交代了为让只有六岁的女儿入学,在安顺花150元购买假证的违法行为。

一个多小时后,办证窗口又来了一位妇女为自己的女儿办理落户手续,民警发现其所持的出生证明同样是假证。

目前,镇宁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处以了行政拘留五日。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办理户籍手续时,要使用合法证明,按正规程序办理,企图持假证蒙混民警的行为,等于是“自动投案”。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