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条例》的亮点及特色

2022年4月6日第04版

分享到:

广场舞的音乐震天响,施工噪音让人夜不能眠,打陀螺、甩鞭子令人心惊,大型宠物犬乱窜让人胆寒,乱办酒席负担沉重……生活中,此类现象最常见,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条例》紧扣社会热点,关注百姓心声,在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和第三章“不文明行为治理”中,从多个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作了明确要求:

如: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出行不文明行为。《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外放电子设备声音,不得妨碍安全驾驶;就如: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问题,《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自觉遮掩口鼻,患有传染性呼吸系统疾病出行时自觉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传染病防治”。再如,聚焦推动安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十九条专门规范游客、旅行社、景区和导游等旅游文明行为;又再如,聚焦培育公民道德行为,《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鼓励公民参与全民阅读,共建书香安顺,参与救孤、助学、赈灾等慈善公益活动”等。还如,聚焦整治婚闹等不文明行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婚丧祭祀方面重点整治“迎亲时,在街道、公园、小区等处随意拋砸鸡蛋、油漆等低俗婚闹行为……”。

《条例》虽然列举了很多文明与不文明行为,但不是一部囊括所有与文明行为相关的“字典”,只是将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最应当指出的行为写入法规。《条例》更多地是希望通过倡导、引导性条款来传达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