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重拳出击,加上出台针对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等食品问题追究刑责的司法解释,各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乱象。然而,受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非法添加日益隐蔽、监管依据不足等因素制约,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问题依旧难以禁绝。 随着餐饮业向中央厨房的工业化模式升级,监管出现了模糊地带。一名地方食药监干部告诉记者,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生产企业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但这一标准不适用于餐饮业。“很多中央厨房拿的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其从事的是带有食品生产性质的工作,那么,这些标准是否也适用于中央厨房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于在餐饮业如何使用添加剂规定得比较模糊。”吉鹤立说,希望针对餐饮业有一个专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菜是烧好了就端上桌消费掉的,本着‘非必要不使用’的原则,例如防腐剂、抗氧化剂、护色剂、着色剂等几大类,包括亚硝酸钠、含铝的添加剂、亚硝酸盐等,就不应该在餐饮业中使用”。 此外,含有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复合调味料虚假宣传,也是一大监管难题。“就像我们常说的,果味饮料和纯果汁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品必须标注清楚果汁含量。”上述监管人员说,但在餐饮业,这些鸡汤、羊肉汤都不是炖出来的,大多是鸡肉精、羊骨膏加开水冲出来的,最多算“鸡味”汤、“羊肉味”汤,是不是也应明示消费者?另外,事实上,监管部门往往没有办法检测这些肉汤到底是“炖”出来的还是“冲”出来的。 “快餐和餐饮食品到底应该怎么标注?怎么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虚假宣传怎么查?餐饮单位按什么标准生产?餐饮单位自行在菜肴和点心中使用的添加剂是否要到相关部门备案?”马志英等专家表示,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规则。同时,对餐饮环节使用添加剂现象应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积累一定数据后,出台相关监管标准,严查超量、超范围使用的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