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楚江 摄影报道 “如果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恐怕连这条命都没有了。”平坝县夏云镇江西新村31岁的村民张奎这样对记者说。 2005年6月6,张奎不幸患上了一种病,被初步诊断为肝硬化,但经治疗后没有效果,身体越来越差,生命有危险。强烈的求生欲望,今年6月,他贷款1万元,到杭州、又到北京,病情被确诊为“锁窄性心包炎”,需要手术费6万元才能医治。但这时的张奎已经是身无分文。从北京回到平坝之后,7月23日他先后找到县委、县卫生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请求帮助。县委书记张富杰指示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给予帮助,挽救生命。县卫生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紧急研究,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决定先预支5万元让其先动手术。在重庆第三军医顺利手术后,目前已回家中养病。身体正逐渐康复。为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他专门定制了一面写有“党恩深似海,遇难见真情”的锦旗,送到县卫生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农村医疗保障的一种方式。平坝县是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自2003年正式启动合作医疗以来,该县参合人数不断增加,参合率不断提高,2009年全县参合人数265885人,参合率达98.36%。 平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平坝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主任,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参合农民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并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明确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具体办,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合医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乡级合医办作为乡(镇)政府常设机构,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划拨工作经费,有效地保证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 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新的惠农政策,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平坝县通过文艺汇演、资料发放、政策讲解等方式,加强进村入户的宣传工作,让合作医疗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印制宣传挂历、宣传单、明白书、《致外出打工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报道合作医疗实施补偿情况与典型事例;利用村务公开栏公示补偿报销情况、标语、赶集天召开现场兑现会、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利用服务窗口把合作医疗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给群众讲深讲透,做到公开透明,产生发动效应。 平坝县积极开展全县农村特困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平坝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共拨款11.964万元,为全县11964位特困、五保、复退军人交纳参合费,县计生部门拨款8.428万元,为全县8428位独生子双结扎户交参合费,为实现201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这一目标,切实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村级卫生室应走社区发展道路,在推行合作医疗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目前,全县健康档案工作已全面铺开,覆盖率达100%,健康档案的建立,使村医对村民健康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促进防疫保健工作的开展,及时筛查各种慢、非、传疾病,便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村医与村民关系更好融洽,便于工作的开展。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县门诊住院共计70029人次,补偿1587230.76元,其中补偿超过1万元以上的69例,报销费用最高为49358元,群众受益率28.32%,基金使用率70.39%,门诊人均补偿费用45.53元,人均住院费用1350.2元,人均补偿费用640.37元。 通过实施合作医疗,有效地遏制了农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当中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