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安顺汇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叶其林、潘莉: 本院审查的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杨勇为(2019)黔0402执108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案号为(2019)黔0402执异159号】,由于联系不上你本人,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402执异159号执行裁定书,即1、追加杨勇为本院(2019)黔0402执1085号案件的被执行人。2、杨勇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安顺市西秀区麦吉风格连锁酒店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2018)黔0402民初319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