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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2019年9月11日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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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村村民坟主:

位于隆鑫村羊界组大山林场内(丁口窝)部分的坟墓在采矿区范围内,存在于安全隐患。现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贵州省应急管理条例》对存在安全因素的坟墓进行迁移,请涉及坟主于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前到开发区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局宋旗分局登记并主动迁出,逾期未办理登记及未迁出的坟墓,我单位将视为无主坟根据《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迁移至公益性公墓编号存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启龙 13595391491 王 韦 18508531106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局宋旗分局

2019年9月10日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