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7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根据近期山西开展的违法排污“百日清零”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十项内容被列为“清零”对象。 这十项“清零”内容分别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和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零;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清零;“禁煤区”散煤清零;“散乱污”企业清零;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零;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清零;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清零;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零;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清零。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潘贤掌说,以上十个方面“清零”内容并非固定不变,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动态调整增加清零内容,让形形色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 根据统一部署,山西7月1日起开始在全省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截至7月28日,这一专项行动共督办各类环境问题2507个,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62件,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67家。 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化工基地,生态环境相对薄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清零”就是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突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过一遍、扫一遍、清一遍,全面消除违法排污存量,坚决遏制违法排污增量,推动山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