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色”的青山要不得

2019年8月8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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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

近年来,国家一直提倡“绿色矿业发展”模式。要求在合法开采的前提下,用规范的管理让周围百姓与矿山和谐共处。然而在新泰,当地为了体现绿色,居然将一座矿山涂上了绿漆。(7月31日 澎湃新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应当做到共生共存。矿业发展是部分地区发展的支柱产业,在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实现矿山合理开采,是正确规范的可取之道,但是不顾自然发展规律,肆意开采矿山,且面对环保检查,妄图“刷绿漆”应付过关,则是性质恶劣的知法犯法的行径,这种“被上色”的青山要不得。

为应对环保检查,将一座矿山“染成绿色”,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让人不齿。“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本该是绿树丛生、生机勃发的大好青山,却因为少数人的眼前利益而被过分开采,最终导致原有的生态环境被破坏,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在生态文明日益深入人心的当下,不能积极作为,却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这种形式主义的环保行为,是要坚决摒弃的。

面对后续责任追究,岂能“踢皮球式”互相推诿?记者采访当地环境监察大队,反遭工作人员开呛:“我找谁落实呀”;向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问询,竟得到“早晚得查”的回复。这些不负责任、转移话题的避重就轻式答复,难道就是所谓人民政府对于当地生态工作的态度吗?刷绿漆已经是失职行为,面对问责若再互相“甩锅”,就要严查背后的问题,把有关部门的遮羞布扯下。

生态环境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严查彻查。这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落实和认真负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要仅在口头上说说,更要在实际工作和日常行动中见真章。矿山被肆意开采,只是生态环境问题中的冰山一角,我们在处理此次事件中,更要吸取经验教训。对于相关部门,要问责到底,把责任归属落实好,根除问题根源;破坏区域应做好事后土地回填和环境恢复工作,还大自然以真正的青山。

“被上色”的青山要不得,绿水青山必须原生态,这是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最好回应,也是对当地环境的负责与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要把生态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将生态建设进行到底!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