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试行)解读1

2016年9月12日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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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缩短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结合安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探索通过简化注销程序,健全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二、工作目标

适当放宽退出条件,简化注销程序,建立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市场退出成本,缩短市场退出周期,消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顾虑,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关企业注销的规定,结合商事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求,对部分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施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明确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范围,公开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条件、程序、期限,优化登记流程,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

(二)控制风险。根据现行各类企业登记法规有关注销登记的规定,结合登记实践和企业需求,兼顾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对现行注销登记程序适当突破,设计既能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又能方便退出,登记便利的注销程序。强化企业及投资者的法律主体责任,企业自行对申请简易注销程序后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保护债权人、交易对象等第三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便捷高效。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待续)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