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平坝颁发首批不动产登记证书

2015年11月17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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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卢维)  11月14日,西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据了解,10月以来,西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了大西桥镇与宁谷镇两农户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中心开展了摸底调查,将条件成熟的这两宗不动产登记申请,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试行)》进行了现场调查、审核,公告、登簿后于14日首发。

    《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该证书是《物权法》实施中对人民群众权益的进一步体现,有力地保证了权益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权利不受侵害。同时,对原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又讯(记者 鲁开伟) 11月16日,平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首批办理了六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平坝区不动产登记职责由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4个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而成,涉及全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的登记将纳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式组建和成立运行,为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

    据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全面提高了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规范不动产交易的秩序,保证不动产交易的安全。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