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宣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2015年农历大年初四下午四点,正在县纪委值班室值班的人员拿起话筒,“喂,县纪委吗?有领导公车私用,你们管不管?”电话那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管,当然管,请你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值班人员一边听一边认真地记录。 挂上电话后,值班人员立即与被举报单位打帮乡的纪委书记联系,并询问该单位当日所有公车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去向,经过逐一核实,最后目标锁定在了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儒海身上。 “喂,马乡长吗?请问现在您在哪里?” “我……我在……我在老家扁担山乡小抵拱村看望父母,什么事?”听到马儒海支支吾吾的回答,值班人员心里明白了八九分。“请在那里等候,我们马上过来找您有点事。” 拍照、取证,在初步调查后,值班人员立即将案情向镇宁自治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县纪委负责人立即责成县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开展调查。 经查,2月22日(农历大年初四)上午9时许,马儒海打电话给该乡政府驾驶员李某某,要求其将乡政府公务用车(贵GC4046)开到他居住的小区,在从李某某处得到该车后,马儒海本人私自驾驶该车到老家扁担山乡小抵拱村看望父母。当日下午被群众发现后举报。 在调查中马儒海对自己在春节期间私驾公车回老家看望父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一事感到后悔。他忏悔地说道,作为一乡之长,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在干部职工中失去了榜样,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愿意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2015年4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经中共镇宁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镇宁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儒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打帮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 为进一步扩大教育面,县纪委在县电视台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在县文化广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栏上对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一位乡(镇)的负责同志看到后感慨地说,“没想到这次县纪委真是动了真格,因为这样的事情一个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受到这么重的处理,是有点不划算,但也给我们敲了警钟,党的纪律就是高压线,随便碰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