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5年5月7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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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顺市开发区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洪伟诉你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支付拖欠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市劳人仲裁字〖2015〗28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顺市劳动人事争议冲裁院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