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诉子赡养 法院调解亲情重拾

2015年5月7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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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人方远)  日前,西秀区人民法院旧州法庭在黄腊乡八寨村村民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七旬老人的赡养纠纷问题。老人一家人握手言和,重拾亲情的温暖。

    据悉,李某和陈某是西秀区黄腊乡八寨村人,两位老人均已七旬高龄,共有子女七人(二子五女),五个女儿均已远嫁他乡。根据当地风俗,两位老人认为应由两个儿子赡养自己。但因为早年家庭之间的各种小矛盾,导致25年来父亲李某与长子关系紧张。老人曾多次向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反映情况,但赡养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最后老人决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为了解案情,法官多次到八寨村走访调查,了解到老人与儿子矛盾产生的根源是早年老人因为子女众多,家庭经济不宽裕,在处理家庭事务时没顾及到大儿子的家庭,导致老人与大儿子家的关系紧张。早几年,老人多数时间是和小儿子生活,把精力都投入在小儿子家庭中,在老人能吃能做时,小儿子没有嫌弃,但随着老人年龄不断增加,身体不如从前时,小儿子却不再赡养老人,要求其兄同尽赡养义务。而大儿子则认为自己成家25年,从没得到老人的照顾,不愿尽赡养义务,最终导致两位老人无人赡养。

    承办法官了解清楚情况后,一方面多次找两位老人谈心,稳定老人情绪,另一方面几经周折,找到对此事一直回避的小儿子。经过调解,两位老人认识到在过去处理家庭事务中的不当之处,并给两个儿子道歉;两个儿子也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老人有什么不是也不是不赡养的理由,当场表示同意每人每月向两位老人支付赡养费用,并给老人提供安全的住房,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大儿子还当场履行了一年的赡养费。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