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刑一庭荣获 “贵州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2015年5月7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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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张娣)  近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省委传来喜讯,安顺中院刑一庭荣获“2013至2014年度贵州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据了解,安顺中院刑一庭现有干警8人,35岁以下干警7人,占总人数的87%,是一个年轻向上、充满生机活力的集体,是一支作风过硬、政治成熟、敢打硬仗的队伍。在工作中,刑一庭积极引导青年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弘扬奉献精神,始终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三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40余件,判处犯罪分子500余人。同时,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也是他们的不懈追求,在诉讼中他们强化调解力度,调解率达95%以上,五年来兑现刑附民赔偿款数百万元,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10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2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