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7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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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6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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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5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贵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五一”前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每周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本周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开阳县宅吉乡原党委书记谢强(现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违规发放津补贴,被撤销现任职务;宅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丁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宅吉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武林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遵义市汇川区泗渡中学校长王丰强违规公款宴请镇中心学校领导,并在就餐饮酒后与泗渡中学门卫发生纠纷。泗渡镇党委给予王丰强党内警告处分。

    镇宁自治县打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儒海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岑巩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蒋梦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册亨县民政局局长韦永国违规安排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副乡长李成军提供超标准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顺县总工会驾驶员王忠勇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