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义 70年代初,读小学,学校不好好上课,学生也不好好学习。放学就去狗屎街后的果园山,在桃花、梨花下狂奔,把一片片花瓣弄得纷纷扬扬往下掉。 春天不是读书天,小鸟隐没在老槐树深深的葱绿里,叫声里有催促回家的意味,一直玩到天擦黑。 孩子间的打打杀杀就这样消磨在大好春光里,当然常常惹得人家经常告上门来。在乡下教书的父亲每周回家一次,没时间管束我这个天天闲逛惹事的儿子,特别是一次与同学的争吵中,用削笔的小刀将同学后襟整齐地划为两半,家长找上门索赔。父亲这才知道,这样下去要出大事,因为侥幸的是我刺进的刀锋没有划进皮肉,只是虚惊一场。 差点伤人夺命的行为让父亲恐惧,在一次棍棒之下,他想出一个管束的办法,那就是抄书。作为每周他回家检查的工作,目的是让我没有时间鬼混。 星期六下午,父亲回来最紧要的事就是检查我的手抄本。通常前两天疯玩,到了周三,就潦草应付,字写得龙飞凤舞。随后头上就被一阵“爆栗子”,屁股就被噼里啪啦打竹片。然后再抄,一字一句,不可敷衍! 对父亲来说,这是管教孩子的无法之法;对我来说,日久生情对书便生趣味。 开始拿来的是一本《论语批注》,那是父亲买来在乡下无聊混时间的。要我如实抄写,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等等。这是一本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版《论语批注》,是由北京大学哲学系1970级工农兵学员编释的。而我所知道的子曰、论语便是从此“批注”开始的,至今论语一些话我随口而出,常常有人惊叹,也算是我的一点童子功。 后来我竟喜欢抄书,到后来从手抄本的《梅花党》到《一只绣花鞋》就是自愿抄的了。 比如,我喜欢这样的描写:“大院西临一处西洋式建筑,很神秘,院子有围墙,围墙上有铁丝网,院子里有花园,可看见古槐树和秋海棠。”我疑心我的前世曾经住在那里,否则我对它怎么那么熟悉。 抄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特别是在老民居里,简直有情与景的交融。我家居住的炮台街是安顺府清朝时提督衙门设的古炮台,名炮台街,也是保留得较为完好的古巷,沿巷而行,一片的古旧屋舍,江南风格的古建门庭,进去后豁然开朗,家家屋前房后,花草树木,一片春色。 我们住的是整个四合院里的一间,院子里有建筑的精致布局,有花台、栏杆,石阶、石栏,雕花窗棂。春秋季节,花团锦簇,石榴、菊花、 修竹,姹紫嫣红,热闹得很。 在这样院子的家里独自读书、抄书,独享这阳光和书中的趣味。现在想来,还十分美妙。 上了初中,一个同学带来金庸的武侠《雪山飞狐》,直排本,据说是他亲戚从香港带来的。我借来看,看完就抄,全是繁体字,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认和抄的难度都大,没抄完就还回去了。 后来进了大学读书,遇到不想听的课,就抄书,记得从图书馆借来一本《屠格列夫散文集》,我仿佛天天沉浸在俄罗斯美丽的田野中,松林、野马和早晨空气中松子的味道。我惊叹作家的笔力和想象力,把自然和俄罗斯风情传达得这么具有感染力。 一个学期那课上持续抄写,我足足抄了两大笔记本。有同学问,花宝贵的时间抄书,为什么呀?我说,好玩! 父亲管教孩子的无法之举,直到如今我的天命之年,没事时我还抄书玩,也是我自得其乐的一点爱好,有朋友问,业余时间你不打麻将,多无聊,替我着急。我说,其实对我来说,抄书比打麻将还有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