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3月20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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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翠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专章部署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丰富和发展,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当前,我市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得到巩固,事关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事关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决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勇于担当、大胆探索,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首先应建立与实践发展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高效。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我们要在以往维稳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组成两套工作班子,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一套班子全力以赴抓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抓住发展稳定两件大事,选好两个方面的抓手,建立两个长效机制,从市到县(区)、乡镇、村(居委会),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机制保障。两套班子要和衷共济、风雨同舟,主动担责、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切实构建起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领导体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两手”同抓,创新工作思路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思路。争取群众与打击犯罪是社会治理的两个方面,两个方面同时都做好才能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要坚持“两手”同抓:一手抓争取人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使之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进而筑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在对敌斗争中牢牢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一手抓依法打击,毫不放松地打击非法组织和重点人,对从事捣乱破坏活动的非法组织和重点人坚决依法打击,铲除破坏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和土壤,切实维护好国家的最高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协调联动,创新工作方法

    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应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合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维稳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绷紧对敌斗争这根弦,配合政法机关共同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职责。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维稳工作规律,不断推进理念、思路和方法创新,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要自觉摒弃不合时宜的老观念老办法,更加注重疏导化解、柔性维稳,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要改变政法维稳单位或政府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更加注重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维稳工作。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职能部门特别是维稳成员单位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处理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不可埋头于具体工作而忘记了面临的政治风险,忘记了面对的政治较量。特别要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对敌我矛盾,既要旗帜鲜明、敢于斗争,稳准狠打击敌人、震慑犯罪,防止养痈遗患,又要讲究谋略、巧于斗争,有效争取舆论、赢得人心,防止授人以柄。要统筹各方各类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成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党政军警民协调联动的指挥机制,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武警、消警、公安等共同组成的维稳一线指挥部,形成协同配合、协调一致、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要实行各级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出现情况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充分发挥指挥体系在日常管理、维稳处突、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始终做到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四、坚持强化基层,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增强社会凝聚力的主体。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力量在基层、基础在群众,只有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良性互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起社会治理创新的正能量。要坚持激活细胞、底层突破,在全市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安全隐患联防联控、矛盾纠纷联排联调、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弱势群体联帮联扶、集体组织联建联营、小额信贷联保联担、增收渠道联创联享,夯实城乡发展稳定的根基。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安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13]23号)精神,在每个村、社区配备好一名专职治安员(维稳信息员),把社会服务管理和维护稳定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社会末梢,通过做好基层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以基层的小稳定、局部稳定构筑起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

    五、坚持源头预防,创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着眼从决策源头上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的范围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列入各级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牵涉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的各类敏感问题。风险评估的重点内容是: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性、社会认可性等;风险评估的主体是:实施重大项目或重大决策的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是:确定评估对象,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形成专项报告,主管部门审定,做出评估结论。风险评估的结果运用要求是:依据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对评估事项做出准予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决定。当前要着力解决好评估不规范、不准、不实和“空转”等问题。市县两级维稳办要及时掌握动态、了解情况,对未经评估作出决策、实施项目并引发严重后果的,要及时报告,必要时提请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作者单位:安顺市维稳办)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