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尽量不要食用 “新奇”“野味”

2015年2月16日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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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食品消费提示,提醒民众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在节日期间应注意饮食卫生。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饭菜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

    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