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4年12月12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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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艳:

    本院受理原告鲍老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1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