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下乘客 客车司机被记12分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2014年12月12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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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刘丽 早报记者 梁惠焜) 12月10日晚,湖南籍驾驶员刘某某驾驶一辆大型卧铺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正在巡逻的警车后,一脚刹车将客车停在路边上下乘客。

    当晚22时30分,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民警严章林带领协勤在高速公路上巡逻,当他们驾驶警车巡逻至沪昆高速1939公里(安顺南收费站附近)时,一辆湘E牌照的大型卧铺客车从巡逻车旁呼啸而过。大客车似乎无视巡逻警车的存在,在超过巡逻车约300米后,打起右转弯灯有靠边停车的迹象,因为前方就是收费站,民警判断该车应该是准备上下乘客,于是立即加速驱车上前查看,果然不出所料,有乘客正提着大包小包从客车上走下来。见状,严章林立即拉响警车上的警报器,提示后方车辆注意安全。见到民警出现,该驾驶员准备驾车逃跑,被民警成功拦下。

    经询问,刘某某驾驶该大型卧铺客车从湖南邵阳驶往云南保山,车上载有22名乘客。当民警询问刘某某为何会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刘某某狡辩说乘客要求在此下车。交警通过公安管理平台查询,仅9月初以来,该卧铺客车已在贵州境内高速公路上有2次超速2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某的驾驶证也已被记9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某的行为作出罚款1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客运单位和属地运管单位。由于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刘某某所持的A1A2照还将面临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