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杨:
本院受理原告彭一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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