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两月 安顺仅4辆电动车注册登记 □本报记者 李隽 自今年5月1日开始,《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购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必须在购车2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车证后,才能上路行驶。但距今两个月,全市只有4辆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与贵阳市的电动自行车抢号注册形成巨大反差,这是什么原因?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安顺车管所警官周明辉。 周警官介绍,《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六条,在今年2月17日经过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市两城区电动自行车大约千余辆,与贵阳电动自行车抢号登记注册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分析原因,一是市民对《办法》的知晓率不够。二是《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罚就50元,威慑作用小。 “现在安顺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是在辖区各大队办理,办理费用只需20元。”周警官说。 那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周警官告诉记者,需要电动自行车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还要电动自行车的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再是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办理材料齐全并且属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范围的,交通管理部门就可当场办理注册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注册登记的将不予登记但会出具书面告知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