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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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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近期强降雨天气过程
国家救灾预警响应紧急启动
2011-07-29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有效防范近期四川盆地、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大部可能发生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28日11时紧急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同时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甘肃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以及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成都、西安、兰州等7个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各项应对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细化分解救灾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工作,及早筛查易发生灾害的地区,科学、合理划定灾害风险区域,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协助有关部门,视情及时、坚决组织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及时启用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同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守,严防人员误入造成伤亡。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的变化,高度防范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不利影响,配齐、配强人员,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各项救灾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成都、西安、兰州等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加强与本地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运输机制,认真做好物资调拨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救灾应急期间生活类救灾物资的供应。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手段,认真组织做好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知识,尤其要注重做好雷电天气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群众特别是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和偏远地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要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手段传递给受影响群众,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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