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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换发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持证可全国享受就业扶持
2010-12-25

    明年1月1日起换发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者持证可全国享受就业扶持

    本报讯(记者王超)从明年1月1日起,一度作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凭证的《再就业优惠证》和《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将统一更换成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着它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记录了劳动者的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

    政策的重要凭证。据了解,此前,由于全国各地的就业失业证明并不统一,持证人员如果跨地区就业,可能无法享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而从明年1月1日起,劳动者无论在哪里就业,都可凭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

    从明年1月1日起,省各级劳动部门停止发放原《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即时,持有原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和《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可在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或年

    审时予以换发。

    记者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得知,对原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原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

    此外,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过程中,劳动者可正常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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