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黔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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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6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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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水城重奖举报人
经查实奖一万
2010-10-06

    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水城重奖举报人

    经查实奖一万

    谢贵华实习记者黄庆松

    早报讯近日,记者从水城县南开乡获悉,该乡出台奖励措施,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者实行重奖。制度规定,举报干部组织或参与非法盗采活动经查实的,奖励举报者1万元。

    据悉,南开乡煤炭资源丰富,为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盗采行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

    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整顿煤炭资源开发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南开乡出台规定,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者实行重奖制度。

    奖励标准中,对举报国家工作人员(含村干部)组织或参与非法盗采活动、为非法盗采者提供保护和通风报信,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每核实1起,奖励10000元;乡干部职工,对自己

    包保区域(村、组)外的非法盗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同样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励。在举报过程中,不重复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的,只奖励最早举报的举报者。该乡还规定,对举报人实行举报保密制度,要求举报受理单位和受理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透露举报人和举报事项的任何情况,对于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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