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年3月28日第07版

分享到:

2021年12月27日,我公司授权刘扬(身份证号码:511026196605104016)作为我公司在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关花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代理人,负责该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相关事宜。现我公司取消该项授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刘扬无权以我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从事相关活动。同时,我公司声明,字样为“云南华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岭县关花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部”公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云南华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