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定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做到持之以恒深化反腐败斗争,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 立足“不敢”这个前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黄微忠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典型案件。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惩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 抓住“不能”这个关键,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建立“一案一整改”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督促案发单位对4起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推动修订完善制度24个。以吴有石、杨海燕、黄微忠等典型案件为镜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县共有7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着眼“不想”这个根本,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牢牢牵住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任务融入“两个责任”清单中,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