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55岁,女性。老伴与我是分开居住的,他退休了,有退休工资。我们有两个孩子,长期在外打工。我没有经济能力,老伴也不管我的生活,我该怎么办? 答:虽然你与丈夫分开居住,但是,在法律上你是他的合法妻子,在你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他有义务向你支付扶养费。如果他不履行扶养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经人民法院调解,我们自愿离婚,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作出了调解书。请问我们还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吗? 答:法院作出调解书并送达给你们签收后,该调解书即生效,你与其丈夫的婚姻关系即解除,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问:30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会不会自动离婚? 答:不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问: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会自动离婚吗? 答:不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问:婚约彩礼可以退还吗? 答: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退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