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呼吁使用化武追责问题应回归《公约》框架

2020年7月10日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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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布鲁塞尔7月9日电 海牙消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第94届执理会9日对“处理叙利亚拥有及使用化学武器”决定草案进行投票表决。中国、俄罗斯、伊朗投了反对票,尼日利亚、肯尼亚、南非、印度、巴基斯坦等9国弃权。

中国代表在会上发言,对一些国家强行推动投票表决表示遗憾,指出此举会进一步在缔约国之间制造分裂和对抗,导致禁化武组织工作不断政治化。中方呼吁各方严格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公约》)相关规定处理叙利亚化武问题,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中国代表说,中国一贯反对任何国家、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化武。对于指称使用化武事件,中方的出发点始终是维护《公约》和禁化武组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主张依照《公约》以及相关核查附件的规定,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调查结论应基于事实,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对于叙利亚使用化武追责问题调查鉴定组工作,中方从一开始就强调其成立超出《公约》授权,其工作方法和程序不符合《公约》相关规定,其成员构成未能体现公平地域代表性。

中方强调,使用化武追责问题应回归《公约》框架。禁化武组织技术秘书处作为技术性机构,应严格依照《公约》,秉持公正、客观、独立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执理会等决策机构应发挥应有作用,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约》为准绳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执理会做出任何结论或采取任何行动必须是慎重、严肃的,在此之前要开展深入、充分的讨论。各方应通过对话弥合分歧,共同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