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年2月27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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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云:

本院受理原告何忠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402民初5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