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年2月24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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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通知》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一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二要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要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四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下转2版)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