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9年10月31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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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仲强) 10月28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赵贡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王猛舟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安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讨论了《安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项目(草案)》。

会议指出,立法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凝聚各方智慧,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实施《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安顺市地方立法条例》,完善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民团体、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升立法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要进一步树立地方立法工作的新理念,牢固树立立法先行的大局意识,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发展改革的全局中去筹划,突出“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要严格按照立法法所规定和要求的权限、内容、程序立法,切实做到不越权、不抵触、相协调。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使所立之法真正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