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起 定安大道、火七路路段将启用电子监控

2019年10月31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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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赵杨 记者 康馨月)10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决定启用直属二大队辖区定安大道、火七路路段电子监控设备,并于2019年11月06日零时起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据介绍,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包括:电子监控点位1(定安大道火烧寨处往职院路口方向)、电子监控点位2(定安大道中寨处往大水沟路口方向)、电子监控点位3(火七路国资公司对面)、电子监控点位4(火七路城投食坊门口)。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包括: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超速行驶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