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训华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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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训华同志辞去安顺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