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女,汉族,1964年9月出生,贵州贵阳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 1984.09 —— 1988.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07 —— 1989.03 毕业待分配 1989.03 —— 1995.12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5.12 —— 2000.04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审判第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0.04 —— 2004.08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其间:2001.02——2002.08挂职任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4.08 —— 2004.11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处级审判员 2004.11 —— 2005.07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05.07 —— 2007.07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7.07 —— 2009.11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7.09——2007.10 在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班学习) 2009.11 —— 2011.02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1.02 —— 2011.03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1.03 —— 贵州省安顺市委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届、四届市委委员 2017年1月9日当选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