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起,安顺市新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已正式启用啦!购买商业车险的消费者,将按照新的条款费率出单。目前,我市各财产保险公司陆续确认出单。
据安顺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立足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解决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消费者车辆受损后的理赔更加便捷。同时,删除了多达15 条责任免除,明确了车上人员和第三者等概念,将有效减少车险理赔纠纷,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各财产保险公司签发的首张保单均呈现不同程度降价,保费同比平均减少1105.56元。其中人保财险、太保产险、阳光产险等公司首单优惠折扣达4.335折,降价幅度最高的保单较上一年度少交保费2273.93元。
对于消费者来说,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费率将有升有降,出险理赔次数、违章记录将成为重要指标,安全驾驶记录良好的车辆将享受更大的优惠。如果车主出险赔款少、违章记录少,现在可以享受到比6折更多的优惠。反之,车主如果出险赔款多、违章记录多,则要缴纳比之前更多的保费。由于新条款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无赔款优待系数由0.7—1.3扩大到了0.6—2.0,可引导车主安全驾驶,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时,改革能促进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保险需求。
商车费改知多少?
费率与风险如何挂钩?
商车险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小。商车险价格是这样算出来的: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1、投保车型对车险价格的影响
改革前,商车险价格只与车价相关,与车型无关。改革后,实现了按车型定价,保费与各车型的出险率、安全性能及维修价格等联动。购买价相同但车型不同的机动车,由于其维修成本等的差异,商车险价格将有所区别。
2、赔款次数对车险价格的影响
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是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赔款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改革后,中保协发布的NCD系数浮动范围由改革前的0.7-1.3扩大至0.6-2,即最低折扣降至6折,最高升幅提高至2倍。以前年度车险赔款次数少的低风险机动车将享受更优惠车险价格,赔款次数多的高风险机动车车主则将为自己的行为埋单,车险价格会适当上浮。
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主要有哪些亮点?
作为商车险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供保险公司选择使用。新版行业示范条款主要实现四个方面的重大改进。
1、调整保额确定方式
保险金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实保实赔”。改革后,车损险保费按车型确定,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险价值确定,彻底解决了广受争议的高保低赔问题。
2、扩大保险责任
行业示范条款对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内容进行了删减,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同时增加了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
3、明确概念,减少纠纷
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将三者险中“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亡”、“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等纳入保障范围,将大幅减少车险理赔纠纷。
4、精简合并附加险种
保留原条款中的10个常用附加险,新增“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废除的28个附加险条款中,5个附加险承保风险并入主险保险责任,23个附加险或者保障意义不大,或者已被纳入保险公司增值服务。消费者在无需付出额外支出的情况下,将享受到更丰富、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新旧条款下有哪些变化?
新车险中,为了减少和预防纠纷发生,更加遵循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了“第三者”和“车上人员”的盖面。
1、将“第三者”定义调整为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
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实质上是将投保人纳入第三者范围,还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赔偿范围,可以通过三者险给予赔付。
2、明确了“车上人员”为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
将“车上人员”明确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举例说明,如果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则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
商业车险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1、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2、更有利于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将更好地发挥“奖优罚劣”的经济杠杆作用,对不同风险的车主厘定不同费率,引导车主安全驾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对不同安全等级的汽车厘定不同费率,引导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各类汽车品牌的维修成本,有利于推动维修行业制定合理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
3、更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彻底改变过去行业高度集中统一的产品制定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商业车险产品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的合理化,推动保险公司逐步走上差异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