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16】19号
经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6-镇挂-03号、2016-镇挂-04号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2016-镇挂-03号地块
1、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35万元, 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标的由镇宁自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时间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2、竞得人需支付宗地测量费(0.73万元)、地价评估费(0.85万元)、契税等相关税费。县国土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足额缴清支付完上述费用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竞得人必须按照《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6〕镇住建规条字3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完善林地占用手续,支付相关费用。
4、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2016-镇挂-04号地块
1、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20万元, 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余下的价款在一年内付清。标的由镇宁自治县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时间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2、竞得人需支付宗地测量费(0.506万元)、地价评估费(2.2万元)、契税等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足额缴清支付完上述费用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竞得人必须按照《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3镇住建规条字1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代征河道面积按(2013)镇住建规条字11号的规定执行。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一)本次地块挂牌成交确认后,竞得人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本次地块挂牌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09﹞236号)文件规定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土地交易服务费。
(三)出让地块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有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支付。
(四)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完善林地占用手续,支付相关费用。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提交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及保证金承诺书。
(二)报名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6年5月25日后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挂牌出让文件(300元/套)。(注:工作日内)
地块的挂牌时间及报名交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七、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条件的,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八、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上午09:30时至2016年 6月24日下午16:00时止。
九、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与银行账户
1、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时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17:00时止。
2、竞买人应持银行转账凭据或网银转账截图到交易中心大厅右侧的中国银行换取保证金缴款专用凭证并将专用凭证中的第五联返至交易中心业务二部。
3、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保证金账户:132019539070(注: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单附言(根据各种不同的单据,可能为附言、备注、用途等)中填写经网上报名通过后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交纳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如不填写,所交纳保证金将被系统自动退回,导致交纳失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特别提醒: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电子报名,竞买人须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买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CA证书办理流程请详见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首页办事指南以及通知公告栏《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交易启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通知》,请各竞买人合理的安排CA证书办理时间。
3、竞买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竞买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龙泉小区旁)
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镇宁自治县委大院内)
联系电话:0851-33350263 0851-32220807
联 系 人:程小兴 卜 倩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