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2015年12月2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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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兴林:

    你未经批准,于2015年10月23日、27日、31日共旷工3日;于2015年11月1日起不假外出,至今未归,请你见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未归,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西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1日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