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第07版
▲ 遗失梅仕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52250119691120734x,声明作废。
▲ 遗失张清平坐落于紫云县松山镇格凸大道第一期2单元303号廉租房,证号:紫房权证松山字第5300104055号,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