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押告字【2015】第26号 经批准,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08日以出让方式取得分别位于西秀区北航路与二十五号路交叉口西南角、西秀区东山路两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书号为:安国用(2015)第 283和安国用(2015)第2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40738.00平方米和46141.44平方米,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批发零售用地,经评估两宗土地总地价为40318.24万元。现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以上两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最高额抵押借款,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圆整,授信期限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止。根据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二日内对上述抵押担保行为及他项权利有异议的,请到安顺市土地登记事务所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851-33321377 联系人:严金丹 王泓 特此公告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