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 日前,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市纪委对聘请的20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进行分组,实行“四人小组”监督制度。 市纪委将20名监督员划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明确1名组长、1名媒体记者,形成了“四人小组”。划定各监督小组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派驻机构,明确监督对象,让监督小组“盯紧目标”,明确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和监督权限,让监督小组“集中眼力”,明确监督小组按“参与工作、关注动态、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基本方法开展监督工作,让监督员“监督有招”,明确要求每位监督员每年至少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3条以上,给监督员“加压鼓劲”。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要加强学习、提升监督能力,认真履职,发挥监督作用,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严守纪律,做到率先垂范,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工作,严防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发挥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