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人民警察 “金盾”荣誉勋章颁授仪式
36名退休民警与二级英模王维根获殊荣

2015年5月7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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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吴学思)  为褒奖长期从事公安工作、为公安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民警察,弘扬人民警察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5月6日上午,我市为全市36名退休民警及二级英模王维根同志颁授人民警察“金盾”荣誉勋章。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周云出席授勋仪式。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金盾”荣誉勋章评授管理办法》规定,凡荣获(或追授)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被授予二级警监以上警衔及从事公安工作累计满40年的,可授予一级(金质)荣誉勋章;凡荣获(或追记)个人一等功、被授予三级警监警衔及从事公安工作累计满30年不满40年的,可授予二级(银质)荣誉勋章;荣获(或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授予一级警督警衔及从事公安工作累计满20年不满30年的,可授予三级(铜质)荣誉勋章。

    周云指出,多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有的民警舍生忘死、始终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第一线,有的民警兢兢业业、一直工作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窗口,有的民警甚至积劳成疾、将生命永远定格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荣获“金盾”荣誉勋章的民警,则十年如一日地把青春年华献给了神圣的公安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誓言。希望退休民警们继续发挥余热,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安工作,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安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安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