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位于镇宁自治县本寨乡炳云村、江龙镇河头村、木皮村、六志村的五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为:镇国用(2005)第7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91865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镇国用(2011)第0149、0150、0151、0152号,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合计63099.9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抵押权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路分社,借款人为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予以公布,对上述宗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到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云 联系电话:0851-32220811 镇宁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