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2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160号文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安顺市平坝县设置市辖平坝区的请示》,同意撤销安顺市平坝县,设置安顺市平坝区。平坝区的区人民政府驻安平街道中山南路58号,以原平坝县的行政区域为该区的行政区域。 批复要求,这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