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早报记者 姚福进) 12月11日,记者从西秀区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力争我市在2015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该区要求城区内使用7MW(10t/h)锅炉、窑炉、经营性燃煤灶的单位或个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改造成清洁能源锅炉。具备改造成天然气锅炉的区域需改造成燃气锅炉;不具备改造燃气锅炉条件的可以改造为空气能、生物质燃料、燃油等清洁能源锅炉,生物质燃料及燃油锅炉必须经资质单位对排放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申请补贴。限期内未改造的单位或个人,该局将依法全面取缔。 据介绍,对限期改造检验合格的燃煤锅炉,按照市政府对市环保局燃煤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的批示,浴室、医院、学校等社会生活锅炉按4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工业燃煤锅炉小于2 t/h的给予2万元每台的标准补助,大于(含)2t/h的给予4万元每台的标准补助。 据悉,西秀区建成区(市区建设面积)内有锅炉使用单位46家,已自行关闭(停用)的有13家,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有14家,正在实施改造的有9家,未实施改造的有10家。近期改造验收合格的大众浴室、南华浴室、清泉浴室、贵安医院4家燃煤锅炉改造单位将获我市环保专项补助资金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