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陶勇 郑进) 近年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络工作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齐抓落实,并注重抓制度、抓方式、抓创新,多举措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2011年以来,人民群众对该院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以及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的支持率逐年上升,其中2013年度检察工作报告获人大代表全票通过。 畅通渠道,保证代表的“知情权”。通过报纸、杂志、座谈、寄送材料,使代表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工作。依托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为代表知晓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机制,为代表查询、了解检察机关工作提供可靠渠道。该院把“检察开放日”活动作为检务公开的一种常态机制,把检察机关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等全面展现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确保其全面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拓展方式,保证代表的“参与权”和“表达权”。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走访代表工作办法、实施方案等。并强化监督落实,确保走访工作全覆盖。近三年来,该院走访代表次数年均达300余人次。2014年,该院邀请代表参与案件评查、公开答复等活动30余人次,参加座谈、重要会议等活动10余人次。 完善机制,保障联络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和办法,围绕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改进和加强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来信,建立严格的登记、拟办和审批、交办或转办、催办、报告、答复等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桩桩有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