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转”契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014年9月30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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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仲强 李晓康

    9月28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会在镇宁自治县召开。就如何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当天会议现场,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会代表。

    覃任富是镇宁自治县第二派出纪工委书记。他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要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主动出击、有案必查,决不姑息;要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敢于碰硬纠正“四风”,不因善小而不为,从点滴做起,不断深入,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勇于创新求实效,不断在机制上、方法上、手段上探索创新,以“三转”为契机,在监督实效上求突破。

    覃任富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履好职、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虽然道路曲折,但是我们不怕。”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丽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会明确了我市纪检工作下一步“干什么”、“为什么干”、“怎样干”的问题,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金丽表示,作为一名派驻到部门的纪检干部,在新形势下,更应该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协助驻在部门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好监督责任,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从单一的方式转到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方法得当的方式上,保持党风廉政高压态势;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公正、正派、公平执纪。

安顺日报